本报讯 (记者 周晓波 通讯员 刘春燕)记者日前从洛阳机场获悉,近日各航空公司陆续推出了新的退票规定。新规定与老规定最大区别在于,将以购票折扣率为准收取退票手续费。
据了解,以前退票是按照购票时间收取退票费用。标准为:起飞前24小时,收取5%的退票手续费;起飞前24小时至2小时,收取10%退票手续费;起飞前2小时以内,收取20%退票手续费;起飞后,收取50%退票手续费。
新的退票规定采用了按购票折扣率高低为准收取退票费,即机票折扣越低,退票费就越高。以持飞洛阳至北京、洛阳至上海的东航机票为例,头等、公务、经济舱全价机票,收取5%退票手续费;经济舱折扣率8折至9.5折机票,收取10%退票手续费;经济舱折扣率5.5折至7.5折机票,收取20%退票手续费;经济舱折扣率3.5折至5折机票,收取50%退票手续费;经济舱折扣率3折及以下不予退票。
机场方面提醒旅客,在购买折扣票时要考虑好相应的限制条件,以免退票时出现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