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投票人须在投票卡(选票)上填写投票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或军人证件号码),16岁以下公民填写户口本上的身份证件编号。填写错误、重复填写或者空白,投票卡无效。
2.填写投票卡时,请用碳素笔或圆珠笔在所选候选人序号后空格内打“√”。
3.每人限填一张投票卡(选票),所选“十大道德楷模”和“十大孝星”候选人均不得超过10人,否则选票无效。
4.受他人委托代投票的,需附有委托人本人签名的书面委托书。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否则选票无效。
5.凡已在网络上投票者,不得参与报纸投票;从《洛阳日报》、《洛阳晚报》上剪下的投票卡均有效,但每人只限从中选择一种报纸上的投票卡投寄一次。
6.选票(投票卡)用B5纸复印有效,但复印的选票必须与原票样大小一致,不得缩放。
7.选票(投票卡)请寄至:洛阳市委宣传部宣传科,邮编:471000。
8.投票截止时间:9月23日前(含当日)寄出有效,过期无效。
附:网络投票规则
网民可以登录洛阳新闻网相关链接,进入洛阳市“十大道德楷模”和“十大孝星”评选专题参加投票。
1.时间:9月17日00:00至9月23日24:00。
2.投票范围为主办单位确定的24位候选人。
3.凡已在报纸上投票者(《洛阳日报》、《洛阳晚报》),不得在网络投票。
4.每位候选人限投1票,“十大道德楷模”和“十大孝星”每类限投10人,否则无效。
5.投票时,投票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为必填项,并确保真实,否则无效。主办单位对投票人信息严格保密。
6.一个身份证号限投票一次,若重复投票只选第一次结果计入。
7.投票结束后,投票人姓名、身份证将经过相关机构核对验证,筛除不合格选票。在投票过程中,不显示候选人得票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