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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传统道德 构建和谐社会
“十大道德楷模”候选人事迹简介
“十大孝星”候选人事迹简介
“十大道德楷模”、“十大孝星”投票卡
“十大道德楷模”和“十大孝星”投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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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9 月 17 日 星期    【打印】  
弘扬传统道德 构建和谐社会
我市开展“十大道德楷模”和“十大孝星”评选活动
  本报讯 为充分发挥道德模范的引领作用,大力弘扬社会正气,市委宣传部决定在全市开展洛阳市“十大道德楷模”和“十大孝星”评选表彰活动。经全市广大干部群众提名,各县(市)区、市属各单位层层评选、推荐,目前,市委宣传部确定洛阳市“十大道德楷模”和“十大孝星”候选人各12人。

  为广泛征求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意见,市委宣传部将洛阳市“十大道德楷模”和“十大孝星”候选人事迹材料在《洛阳日报》、《洛阳晚报》、洛阳新闻网(www.lyd.com.cn)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接受公众投票。(洛阳市“十大道德楷模”和“十大孝星”选票、投票规则附下。)

  市委宣传部要求各单位组织广大干部群众认真学习洛阳市“十大道德楷模”和“十大孝星”候选人事迹,积极开展评选、投票活动,把评先进与学先进有机结合起来,推进公民道德建设不断深入,营造比、学、赶、帮、超的创争氛围,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道德支撑。

  据悉,公示和投票从2007年9月17日起到2007年9月23日止。选票请寄:洛阳市委宣传部宣传科,邮编:471000。对候选人若有意见,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市委宣传部宣传科反映,电话:63937314;电子信箱:lyxck200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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