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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07年工作要点安排,我市将从9月下旬开始至11月,采取市、县(区)两级人大联动的方式,在全市开展《洛阳市城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活动,重点就商品房预、销售管理情况,房地产交易中的转让、抵押、拍卖等情况,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情况,房地产中介服务情况等进行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栋、副市长丁福浩分别作了动员讲话。 (杨 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