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的月饼市场上记者发现,为了制造高价月饼,生产商以名贵馅料取代豪华包装,一盒月饼标价四五百元,价格“虚火”仍旺。在月饼搭售被禁止的情况下,生产商另辟蹊径,在高档物品里搭售月饼,促销中秋礼品。
记者在合肥市合家福、世纪联华、红府超市等商场看到,今年千元以上一盒 的“天价月饼”几乎见不到了,但含有鱼翅、鲍鱼、海参或燕窝等名贵馅料的高档月饼却充斥柜台。这些名贵馅料的月饼一般都在400元至600元。华美、盛世金秋等品牌月饼礼盒装大多在100元以上,而用鲍鱼、燕窝等名贵馅料的月饼礼盒都在500元左右。在世纪联华超市,营业员告诉记者,今年名贵馅料的月饼销量不错。如果在这里购买一盒542元含鲍鱼等馅料的华美月饼,可以返还现金100元。据了解,这些高价月饼大多是单位购买作为礼品,给采购者100元的“回扣”,目的是为了促销。
记者发现,今年月饼搭售物品的现象几乎看不到了,但一些中秋礼品生产商却别出心裁,反其道而行之,在一些物品中搭售月饼。记者看到,南京一家工贸公司对蚕丝被进行精心包装,在礼盒里放置4块月饼,这样的中秋礼品在商场售价达800多元。一名购买者告诉记者:“中秋礼尚往来不能没有月饼,但仅送月饼又有点‘礼轻’。”商家正是抓住了这样的心理,以搭售月饼促销其他物品。
安徽金华安律师事务所主任储洁印律师说,月饼生产厂家以鲍鱼、鱼翅等名贵馅料来抬高月饼身价,是继豪华包装后的又一牟取暴利的手段。生产商在月饼馅中加入一点点鲍鱼、鱼翅,月饼价格就陡然翻了好几倍,这其实是一种欺诈行为。这些月饼价格是成本的数倍甚至数十倍,与其价值严重背离,这从商家给购买者高额回扣就可看出。而采取现金回扣促销是一种典型的商业贿赂行为。无论是月饼搭售物品,还是物品搭售月饼,都违犯了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是一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当予以禁止。
(据新华社9月23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