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孙梅芳 实习生 王彦)
即日起至明年1月中旬,我市将开展集中拆除违法建筑专项整治行动,本月31日前,对决定拆除的违法建筑物实施强制拆除。
据了解,此次集中整治范围包括:城市规划区内东至白马寺风景区、南至郭寨收费站、西至西南环高速、北至310国道;对城市出入口、南昌路、王城大道、定鼎路、龙门大道、中州路、九都路等交通主干道和景观大道两侧进行重点整治。
整治内容包括:占压城市规划道路、公共绿地、消防通道、破坏城市风貌等严重影响城市形象和妨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建筑物,包括各类广告设施;对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下达停工通知书或拆除决定书后,拒不履行停工和拆除义务的违法建筑物。
副市长丁福浩参加昨日召开的集中拆除违法建筑专项整治行动动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