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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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版:声 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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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爱情的坚守比忠贞协议更重要
在职教师
不该从事有偿家教
不同凡响
语丝画解
上班族的人生感悟
“两大跨越”谱写中原崛起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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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洛阳信息化进程
有偿家教需求
从何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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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10 月 19 日 星期    【打印】  
在职教师
不该从事有偿家教
  【新闻回放】 《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草案)》,正在公开征求意见。这部法规草案的最大争议点,在于它明确规定,在职教师不得从事有偿家教和兼职活动,从而在教育界、学生和家长中引发了激烈争论。

  (10月17日《中国青年报》)

  应该看到,在教师队伍中,将师生之间的教学关系蜕变为金钱关系,从而败坏教育声誉、损害教师形象的毕竟只是少数人。对这部分人,笔者建议,要么,你就离开教师岗位,哪怕自己去开个培训班,甚至办所专门的补课学校,只要政策允许,也没人会说三道四;否则,那就要像工人做工、农民种地一样,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认真将本职工作做好,不要老惦记着拿公共教育资源为自己谋私利。

  有偿家教违背了爱岗敬业、献身教育这一师德的基本要求,偏离了热爱学生、教书育人这一师德的核心,异化了师生关系,扭曲了以身立教、为人师表这一师德的人格力量,早已受到社会舆论的广泛诟病,山东省以地方立法的形式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对民意的一种积极回应,值得期待。                     (梅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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