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两会”上,民盟广东省委文化委员会主任余庆安认为,改革开放超过30年,新阶层社会人士也应该进入参与政协事务,但不能将此错误理解成赚钱能力强就能进政协,“不应该让商人掏钱进政协”。
余安庆委员的观点中,实际上包含了两种情况,那就是商人进政协和掏钱进政协。既然如此,就很难一口断定这两者都对或者都错,而是需要区别看待、具体分析。
在商人进政协与掏钱进政协之间,要反对的显然是涉嫌腐败的掏钱进政协。掏钱进政协恐怕并不能作为商人进政协的主流和常态。
也许人们忧虑的是商人的声音过于强大,这完全可以通过合理设置界别代表方案的途径来调整。一些商人在地方“两会”上的出格言论,也的确引发过全社会的侧目,但是只要能够保证平台是开放的,言论是自由的,任何出格言论都会在公共舆论空间中得到批评性回应。而所谓参政议政的水平,也需要在具体的实践中去提高,而不能成为阻止商人进政协的理由。掏钱进政协的问题说到底是腐败问题,理应以反腐败的措施进行治理。商人进政协与掏钱进政协不能有意无意地混同起来,否则很有可能引发和加重社会对一个阶层的偏见。 (据《华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