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过去存钱防病、养儿防老。如今,看病有‘新农合’,养老有‘新农保’。真是越过越好了!”偃师市城关镇70多岁的刘奶奶高兴地说。
作为全国首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试点县(市),偃师率先启动了新农保工作,2009年8月27日启动,9月22日开始发放第一笔养老金,由市财政补贴。截至2009年年底,偃师市参保居民达到42.4万,参保率达76%,9万余名年满60周岁的老人直接享受养老待遇已4个月,全市发放养老金1980余万元。
近年来,偃师市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发展壮大,覆盖面迅速扩展,“两个确保”、“三条保障线”得以贯彻落实,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女工生育保险“五险合一”得到进一步巩固,初步实现了“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失有所助、伤有所治、育有所补”的基本目标。
2009年,偃师市继续完善“五险合一”社保新体制,实现了社会保险基金征缴连续3年超亿,截至2009年11月底,实际入账1.4247亿元。按照省市要求,偃师市连续5年提高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平均每人每月增加107元,已及时足额发放,全年共发放各类保险上亿元。
2009年,偃师市按照“应保尽保”和“应退则退”的动态管理体系,取消了317户794人的低保资格,同时310户856人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得到及时补充;不仅对城市如此,也对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新复核认定,清退不合格农村低保对象2558人,新纳入低保对象6312人。
去年,偃师市继续加大五保供养投入,使全市五保供养水平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目前,全市共建设标准化乡镇敬老院16所,有床位1088个,集中供养974人,集中供养率达45%;集中供养标准达到了每人年1800元,分散供养标准达到了每人年1100元。
构筑就业“大平台”。2009年,偃师市多策并举,充分发挥社会资源优势,为失业者构筑“避风港”。同时,该市拓宽了公益性岗位安置渠道,放宽了安置条件,公开招录交通协管员、植物园保洁员、城管监督员等87名;认真落实退役士兵接收安置政策,全市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率达50%,补助金发放率100%,其他未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安置率100%。
目前,偃师廉租住房项目一期4253平方米的廉租住房已建成并达到入住条件;2008年续建的5747平方米和2009年报建的10000平方米廉租住房于2009年动工,目前仍在建设中。同时,该市投入181.8万元,对267户303间农村危土房住宅进行了改建。
2009年,偃师市一项项民生投入,一个个民生工程,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长久之策,更是让百姓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的大爱之道。
(黄伟伟 刘新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