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日,洛宁县上戈镇发生儿童中毒事件以后,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迅速对该事件进行了调查处理。目前,3名儿童已脱离生命危险,正在治疗之中。
洛宁县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3”中毒事件发生后,洛宁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据调查,3日11时左右,袁某、袁某某、贺某、何某和李某5人在西村一打麦场玩耍时,误食带有毒物的苹果片,出现抽搐、呕吐等症状,袁某、袁某某和贺某躺倒在麦场西角路边一牛圈门口,被一村民发现并告知其家长。随即,中毒人员被送往上戈镇卫生院救治。下午1时30分左右,袁某、袁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何某、贺某、李某3人因病情较重,被分别转院到市区两家医院救治,目前病情稳定。
3日下午2时20分左右,洛宁县公安局组织60余名民警赶赴现场,对事件进行调查。现初步查实,上戈镇东岭村村民李某和袁某(系袁某、袁某某本家爷爷),在集市购买4克左右的毒鼠强,抹于苹果片上,投放到西村附近果园、麦田内诱杀野兔,致使5名儿童误食。
5日,李某和袁某因违法使用剧毒化学危险品已被行政拘留。同时,对涉嫌储存、买卖剧毒化学危险品的嫌疑人张某等2人,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为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洛宁县组织卫生、工商、防疫、药监等部门对全县食品药品市场进行过筛式安全检查,同时由教育部门和各乡镇组织全县教师、村组干部逐家逐户对中小学生进行安全防范宣传。
本报记者 刘爱国 通讯员 高文治 赵笑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