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监察部官网发布《国家预防腐败局2010年工作要点》,内容中有这样一句:“将研究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管理的具体落实。”
所谓“裸官”,即以种种名目将配偶、子女及非法所得转到国(境)外,自己孤身一人在国内做官,一有风吹草动就逃往国(境)外的官员。
管控“裸官”,治本之道是加快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及加速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治标之举是坚决落实针对现有“裸官”管控的各项限制措施。遗憾的是,目前除了深圳等个别地方已出台“配偶子女移居国外官员不得任正职”的措施外,普通民众还看不到更高层级的管控措施。因此,必须加紧对“裸官”的管控,越拖管控难度越大、成本越高、麻烦越多越难下狠手。
(据《东方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