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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8 月 13 日 星期    【打印】  
规范银行收费
怎能先让公众旁观?
  据新华社报道,《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经下发至银行,征求银行意见约两个星期的时间,在收到反馈意见后,银监会将会同发改委进行修改。随后,将进一步征求公众的意见。

  上述报道表明,征求意见稿先发到银行,银行提完建议,主管部门修改之后,才轮到公众发表意见。这很让人担心,最后征求公众意见沦为走过场。若果真如此,在这个新办法的利益诉求中,公众难免再次沦为弱势的一方。

  在事关公众利益的政策制定中,公众处于弱势,先例已经有很多。比如一些涉及公众利益的价格听证会,听证代表大多来自涨价的受益方,而真正代表普通民众的代表较少,且听证代表对于公众来讲往往“来历不明”。

  再回到银行收费办法的意见征求这件事儿上,银行是收费的主体,一项涉及银行收费的政策先让银行畅所欲言,银行是企业,企业要逐利,显然更多地会从利于自身的角度提出修改意见。

  可以想象,在向银行征求意见的两周时间里,作为政策受益方的银行,尽可以通过各种方式讨价还价,而作为更重要的当事方,公众只能旁观。

  (据《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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