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总工会
一、学习标杆
南京市总工会、宁波市总工会、福州市总工会、昆明市总工会。
二、承诺事项
1.为了配合全市打好六加一攻坚战,组织动员全市职工,围绕开展项目建设、科技创新、节能减排、技能提升、优质服务、安全生产等六项竞赛主题,积极开展劳动竞赛活动。活动开展的覆盖面争取超过2500家企事业单位,参加活动的职工超过60万人。
2.加大一线创新人才、技能人才的培养力度,各级累计完成20万人次的职业技能培训。
3.继续深化“金秋助学”活动,发动全市各级工会组织筹资500万元,资助2500名困难家庭子女上大学。
4.大力开展“双节送温暖”活动,全市各级工会组织筹资800万元,帮扶4万名困难职工(农民工)。
5.全市各级工会举办职业介绍洽谈会500场次,服务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大学毕业生2万人次。
6.全市各级工会利用小额借款资金400万元,扶持300人创业,带动就业1000人;新建创业基地10家。
中共洛阳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一、学习标杆
青岛市委市直工委。
二、承诺事项
1.积极为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服务,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引导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听取和及时反映基层党组织、党员以及群众的意见、建议,帮助协调解决基层和群众的困难和问题。
2.加强机关思想作风建设,大力开展“创机关品牌,建高绩效机关”活动。不断提高机关效能和服务水平,积极主动地为基层党组织和群众提供便捷、优质、高效、“零距离”的服务。
3.定期分析研究市直机关及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完善监督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4.定期分析市直机关文明创建工作形势,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指导,在市直机关积极开展公民道德教育,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深化“党员志愿服务,奉献千家万户”活动,使文明创建落到实处。
5.对市直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书记、副书记的职务任免等需报审和会议研究的批准事项,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将办理情况通知请示单位;对接转组织关系等一般性工作,在手续完备条件下,当场办结。
6.坚持对市直机关工作纪律、工作效能进行明查暗访。对存在的问题当场下发《整改通知书》,并上报市有关部门。
洛阳日报社
一、学习标杆
苏州日报报业集团、烟台日报传媒集团。
二、承诺事项
1.坚持党性原则,遵守新闻纪律和职业道德,禁止“吃、拿、卡、要、报”,严禁有偿新闻。
2.全力营造舆论声势,增强创造最优政务环境的紧迫感、责任感和自觉性。注重舆论引导的时机和节奏,增强舆论引导的灵敏性、针对性、时效性。
3.提高工作效能。发行投递人员为报纸、牛奶订户提供方便、快捷、高效、优质的服务,严禁办事拖拉、效率低下。
4.待人接物做到文明礼貌,热情服务,并实行首问负责制。广告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着装端庄大方,佩戴胸牌上岗,礼貌待人,用语文明。对服务对象的咨询,严禁态度冷硬、推诿扯皮,对不属于自己工作职责范围的要作好解释,指明办理途径。
5.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百姓一线通”呼叫系统服务平台66778866,接收新闻报料、投诉建议,报纸、牛奶、饮用水预订和便民业务咨询,全天候24小时为百姓提供贴心服务。
6.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投诉电话:65233525。
洛阳市委党史研究室
一、学习标杆
温州市委党史研究室。
二、承诺事项
1.加强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建设高素质的党员干部队伍,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
2.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有序,党内民主稳步推进,党务公开逐步完善,党员干部工作效能不断提升,队伍活力进一步彰显。
3.树立党史部门良好形象。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廉政勤政,求真务实、尽职尽责做好工作,树立不怕困难、以人为本、开拓创新、勇争一流的进取形象。
4.以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为重心,认真做好存史、资政、育人工作,扎实做好党史研究工作。着力加强效能提升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政治敏感性,努力改进工作方法。
5.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结合实际做好帮扶工作,加强党史宣传,努力使党的各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
6.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要求全室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廉洁从政,坚决同一切腐败行为作斗争。
7.积极组织并参加各种党史理论研讨活动,努力提高全室党员干部的理论水平。
8.搞好全市党史专题资料、党史大事记等资料的收集、整理、研究和有关理论文章的撰写工作。
9.配合省、市相关部门开展党史书刊的编辑撰写,认真开展我市党史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洛阳市科学技术局
一、学习标杆
南昌市科技局、常州市科技局、长沙市科技局、绵阳市科技局。
二、承诺事项
1.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法定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2.科技类民办非企业资格认定,法定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3.坚持依法行政。依照《科学技术进步法》等科技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科技计划、科技成果等管理规定和有关制度。在科技行政管理中,严格执行各项政策法规和制度规定,公道正派,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4.坚持政务公开。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评审、验收,科技进步奖的评审等科技管理规则、程序和办法通过科技信息网、新闻媒体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各项科技管理活动实行“阳光作业”,接受社会监督。
5.坚持服务高效。严格执行“首问(办)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等市委、市政府出台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制度和规定,热情接待咨询、来访、办事人员,凡职责内的事及时办理,职责外的事先行受理后,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和人员办理,确保限时办结或及时答复,并做到急事急办。
6.坚持优质服务。承诺服务企业做到“三心”:诚心、耐心、细心;“三不”:不拒绝、不埋怨、不批评;“三提升”:服务企业数量提升、服务企业质量提升、服务企业效果提升,达到“三满意”:企业满意、服务对象满意、群众满意。
7.坚持优化环境。严格落实市政府优化经济发展政务环境的各项规定,做好外来科技投资企业(项目)的全过程服务工作。
8.坚持廉洁从政。严格遵守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在执行公务中做到不吃请、不收礼,坚决防止和杜绝吃、拿、卡、要等现象,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公仆意识,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9.坚持责任追究。每季度进行一次督察、整顿,强化内部监督,加强对服务事项、服务人员、服务过程、服务结果的检查,确保及时查漏纠错,如有违反制度规定的情况,经查属实后,取消直接责任人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及其科室或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10.坚持民主监督。自觉接受专门监督机关的监督,虚心接受群众、社会舆论的监督,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和投诉电子信箱,市科技局监察室随时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及时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投诉举报人反馈查办结果。举报电话:63910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