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洛阳晚报》对秦岭防洪渠倾倒垃圾情况进行曝光后,市创建办、市优化办立即启动问责机制。经调查,秦岭防洪渠沿线倾倒垃圾情况属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依据3月25日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洛办〔2011〕26号文件)之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市河渠管理处处长张军校予以效能告诫一次,责成市水务局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副处长王万伟予以免职处理,对秦岭防洪渠倾倒垃圾问题监管责任人刘东亚撤职处理。
二、责成涧西区委对违规收取占道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涧西区建设局局长邵晋松予以免职处理。
三、对向秦岭防洪渠倾倒垃圾现象管理不严、制止不力的涧西区工农乡乡长王晓红、高新区孙旗屯乡乡长李世尧予以通报批评。
洛阳市创建办
洛阳市优化办
2011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