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治庸”法治化》文章很短,却道出了一个很现实、很迫切的问题:如何从根本上治庸?
庸,是我市干部作风建设中的四大顽症之一,隐蔽性强,危害性大。治庸的效果如何,直接关系着能否打赢“六加一攻坚战”,直接关系着能否顺利实现福民强市总体目标,直接关系着能否在中原经济区建设中有更大担当和作为。
尽管我市治庸行动已初见成效,但在治庸的长效机制建设上,仍有不少工作要做,譬如,哪类行为是“庸”、治谁的“庸”、谁来“治庸”、以什么程序“治庸”等。
俗话说,治病当治根。要从根本上治庸,必须依法治庸。
依法治庸,重在机制。要在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建设上狠下工夫,以好的作风选作风好的人,“能者上、庸者下”,使干部们不愿庸;要在福民强市考评体系的结果运用上再下工夫,充分发挥其导向作用,使干部们不敢庸;要在治庸的认定规范、处罚程序、操作规程上再下工夫,明明白白,透透亮亮,让每位干部都知道应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要继续用好公开制、暗访制和问责制,让隐性失职行为暴露在阳光下,见庸必追究,见庸必问责,让庸无处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