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戚帅华 通讯员 王宁)昨日,国家统计局洛阳调查队发布的调查数据显示,4月,我市物价继续呈上涨趋势,CPI同比上涨5.9%,环比微涨0.8%。
数据显示,与一年前相比,构成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八大类商品呈“七升一降”的趋势。其中,食品类价格上涨12.4%,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价格上涨7%,居住类价格上涨5.5%,衣着类价格同比上涨3.7%,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价格上涨2.1%,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上涨0.8%,烟酒及用品类价格上涨0.7%。唯一下降的是交通和通信类价格,同比下降了0.3%。
国家统计局洛阳调查队有关调查人员分析,4月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上涨原因有二:
一是受食品类和居住类价格上涨的影响。当月,食品类中除鲜菜价格同比大幅回落外,粮食肉禽及其制品、蛋类价格同比都有不同程度上涨,且涨幅均在10%以上,拉动食品类价格上涨12.4%;当月,水、电、燃料价格的上涨拉动居住类价格上涨5.5%。
二是受牡丹文化节影响。牡丹文化节期间,来洛游客数量大幅度攀升,在带动洛阳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刺激了物价水平的上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