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纽约5月19日电 (报道员 李大玖) 美国纽约曼哈顿刑事法院法官19日在法庭宣布,允许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前总裁多米尼克·斯特劳斯-卡恩以100万美元现金交保释放,斯特劳斯-卡恩保释期间需要携带24小时电子监视器。
大陪审团听取了有关斯特劳斯-卡恩“性侵犯、强奸未遂和非法监禁”等7项指控之后,纽约曼哈顿刑事法院法官同意了被告人斯特劳斯-卡恩的律师的建议,以100万美元现金交保释放,同时携带24小时电子监视器。
在此之前,检辩双方在法庭就斯特劳斯-卡恩能否交保释放展开了激烈辩论。斯特劳斯-卡恩的律师威廉·泰勒在法庭提出交保条件时说斯特劳斯-卡恩是一个“诚实的人,他将会在法庭出现”。
检察官约翰·麦克莱尔则试图说服法官拒绝保释。他说,斯特劳斯-卡恩“个人、政治和金融状况都倾向于逃跑。他是一个真正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