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5月20日电 审计署20日发布的17家中央企业财务收支审计结果显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或其所属单位职工薪酬福利管理存在问题。
审计发现,2007年,三峡集团为职工购买经济适用房垫款22540.33万元,因部分房屋未售出,截至2009年年底尚有7001.33万元垫款未收回;2007年至2009年,三峡集团为职工支付住宅物业管理费用86.28万元;此外,三峡集团领导职务消费管理制度不够完善,标准不具体。
2007年至2010年7月,中远集团本部和所属企业使用虚假发票分别套取资金97.9万元和1689.18万元,用于发放职工奖金、补贴;2003年至2010年1月,所属广州远洋等两家企业违规使用福利费和工会经费1037.06万元用于发放职工奖金、补贴;所属广州远洋公司领导班子部分成员违规在兼任董(监)事的下属公司领取薪酬1375.51万元。
至2009年年底,南方电网公司及所属公司2003年至2009年为职工缴纳的19.52亿元企业年金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3.3亿元;2006年至2009年,南方电网公司及所属单位违规动用工资结余等资金为职工购买商业保险19.40亿元。
2007年至2009年,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所属秦山核电有限公司代职工承担住房建设成本1557.82万元、物业管理费2137.53万元;2008年至2010年5月,所属中核四川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发放1529.15万元保健津贴中,存在部门之间交叉领取、结余现金私自保管等问题。
2004年至2009年,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所属3家企业薪酬管理与绩效考核制度不够完善,以“赶工奖”、过节费等名义发放职工奖金福利2268.30万元未纳入职工薪酬体系,其中套取资金700.06万元账外存放,并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