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高层建筑面临的救火困局已经引起越来越多人的关注,也成为“居高”的人们十分关心的问题。
火灾频发,人们要提高警惕
今年3月30日,洛龙区太康路某高层住宅小区内一居民住房发生火灾,大火导致屋里墙壁和物品被浓烟熏黑,居民家中部分物品被烧毁。
4月11日23时许,洛龙区政和路上某小区顶楼一家住户发生火灾,居民家中的床、被褥、门窗、地板、笔记本电脑、衣物等均被烧毁。
4月19日凌晨1时许,洛龙区关林路某在建小区发生火灾,大火烧毁该小区一栋楼的18层和顶层墙面的压缩木板,该楼16层以上部分的外墙防护网和废木料也被熊熊大火吞噬……
幸运的是,这些高层火灾事故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不过,这些高层住宅火灾事故,都发生在高层建筑较为集中的洛龙区,看来,高层建筑防火依然任重而道远。
消防设施:“居高”生活的“保护伞”
记者从消防部门了解到,目前,我市市区内有高层建筑749栋,其中公共建筑160栋,住宅建筑589栋。市区在建的高层建筑339栋,其中,超高层建筑3栋,建成2栋,在建一栋。
按照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要求,高层建筑大部分都应设计有室内外消火栓、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防排烟、应急照明、逃生避难系统,疏散指示标志及消防电梯等固定消防设施,超高层建筑还应根据实际设置有直升机停机坪、避难层等设施。依据《消防法》规定,高层建筑应通过消防部门审核、验收后,才能开工建设或投入使用。
不过,我市消防部门曾在去年年底对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现状进行了调研,发现不少问题:
居民消防意识淡薄,一些开发商和物业对防火问题重视不够。一些高层建筑内,消火栓管网无水,楼梯间内堆放了大量杂物。有的高层建筑内,自动报警系统出现故障,有的高层建筑内没有设置灭火器。部分高层建筑因管理不善、资金问题,造成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消火栓系统等消防设施处于瘫痪状态,形同虚设,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而常规云梯车的救火高度一般在四五十米。所以,面对50米以上的高层建筑火灾,消防人员很难从外部施救,高层建筑内部的烟感、喷淋、消防栓等设施就起到了关键作用。
高层建筑如何走出消防困局
高层建筑火灾扑救是世界性难题,为了保证居民人身财产安全,消防部门做了大量工作。
我市目前现有各类执勤消防车辆106台,其中,有登高消防车6辆(55米、42米、32米、25米登高车各一辆,20米登高车2辆),32米高喷车1辆,16米或18米高喷车15辆(射程均为45米以上),现有车辆装备基本能够满足我市高层建筑火灾扑救需要。近期,78米登高消防车、56米和32米高喷车、A类泡沫消防车、压缩空气泡沫车即将配备到位,这将大大增强我市高层建筑灭火救援能力。
同时,为了解答高层住宅小区居民的疑问,洛阳市消防支队日前专门为高层建筑单位设计印制了2万份《高层建筑火灾逃生知识》彩色宣传挂图。从本月10日起,这些宣传挂图已免费下发到全市各高层建筑单位。 记者 李砺瑾 通讯员 乔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