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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面向本地招300名交通协勤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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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6 月 24 日 星期    【打印】  
我市面向本地招300名交通协勤人员
6月27日至29日
  本报讯 昨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将面向洛阳本地招收300名交通协勤人员,其中,退伍军人为100名。有意愿从事交通协勤工作的市民,可于6月27日至29日到市人才市场现场报名,于7月9日进行笔试考试,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本次交通协勤人员招聘对象分为A、B两类人员。A类人员招聘200名,其中,男性180名,女性20名,需具有洛阳市(含八县、一市和吉利区)户口、中专以上学历;男性身高在170厘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0厘米以上;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1981年6月30日后至1993年6月30日前出生)之间。

  B类人员为100名洛阳市(含八县、一市和吉利区)户口的退伍军人,限男性,需具有高中以上学历,身高在170厘米以上,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76年6月30日后至1993年6月30日前出生)之间。

  报名时,A类人员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及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B类人员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及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资格审查初审合格人员按规定交纳考务费30元和信息采集费12元,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免交考务费。

  经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最终合格者,由洛阳市劳务派遣服务中心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交通协勤人员录用后,一律安排在道路交通管理一线,协助民警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劝阻交通违法行为,维护交通事故现场秩序,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                     (李迎博 李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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