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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水域附近的“鲜活”警示牌。马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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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2日,水上义务搜救队队员在寻找落水者。李卫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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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每年暑期,都是市红十字会水上义务搜救队最忙碌的时候。尽管年年都有河渠溺亡事故的报道和警示,却仍有人殒命水中;河岸边那些醒目的标语,依然挡不住人们下水的脚步。安全教育,如何才能更加有效?
1 溺亡悲剧 年年发生
6月21日下午5时18分,两名女中学生在九都路芳林路口的中州渠桥头玩耍时,不慎跌入渠中,两条鲜活的生命瞬间就被湍急的渠水吞噬。根据市红十字会水上义务搜救队的统计数据,今年4月至今,我市市区已有9人溺亡。冷冰冰的数字背后,是亲人撕心裂肺的哭喊和一个个不再完整的家庭。
将近90%的溺亡事故都发生在每年的6月和7月,这段时间是名副其实的溺水高峰期。在溺亡的人群中,除少量自杀者以外,多数人为意外溺亡。市民出现意外的原因无非是到河中游泳、戏水、摸鱼。
为更好地防止溺亡事故的发生,有效的安全教育显得更加重要。
2 安全教育 是否到位
为了警示人们不要到河边、渠边游泳和戏水,最大限度地减少溺亡悲剧,市河渠管理处每年都采取很多措施,最常用的方式有三种。
一是设置警示标志,在河边、渠边的醒目位置,以横幅、花岗岩石碑等形式设置警示标志,写上“戏水如戏命 人人当珍重”、“水深危险 请勿下河”、“珍爱生命
请勿戏水”等字样;二是安排巡视员每天巡视河岸,遇到下水市民立即劝阻;三是沿洛河安装摄像头、高音喇叭,在危险水域附近设置监控室,并放置长竹竿、救生圈等救生设施。一旦发现有人要下水,值班员会立刻喊话阻止,一出现意外,能够及时救援。
同时,每年暑假来临时,各中小学也会应市教育局的要求,对学生及家长展开宣传教育。
面对如此多的警示措施和宣传教育,为何还是频频有人下水?
周建立是水上义务搜救队的副队长,在他看来,大家对危险认识不足是主因。他和不少队员都认为,光说这里危险、设立警示标志是远远不够的,让人们看到曾经发生的悲剧更有效果。“应该有更加鲜活的安全教育方式。”他建议可以采用“恐惧宣传”的方式:在河边设置一些具有强烈震撼效果的“死亡警示牌”,印上事故现场的图片,甚至写上“此处已经溺亡几个人,你想成为下一个吗?”
3 生命警示 逐步鲜活
水上义务搜救队的建议,河渠管理处已经在尝试。“从去年开始,我们就在洛河边容易出事故的危险水域设置了一些具有震撼效果的警示牌。”市河渠管理处副处长黄洁说,这些警示牌上面不再是以往“水深危险”这样的提示,而是采用更加直白的方式,例如“这里溺水年年有,劝您莫走不归路”。“希望这种方式能够起效。”他说。
除此以外,河渠管理处还制作了一些流动展板,上面印着溺亡事故现场的图片,包括打捞出的尸体、悲恸欲绝的家属等,直观又震撼。“我们带着这些展板走进中小学,让学生和家长亲眼看到悲剧的可怕。”黄洁说。
市教育局督导室主任赵乐星也表示,目前我市中小学也常采用黑板报和图片展览的方式,对学生们进行安全教育宣传。“这样能够使教育更加直观。”他说。
黄洁表示,下一步,河渠管理处会继续在警示语上下工夫,制作出更加直白、震撼的警示语放在岸边,同时结合巡视与劝说等方式,尽最大努力将溺亡悲剧降到最少。
记者 马菁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