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红水”排入涧河事件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理。
12月13日,我市群众举报,涧河市区局部河段发现河水颜色变红。经环保部门紧张工作,查明“红水”源自西工区红山乡下沟村一家废品收购点。该废品收购点前不久从孟津县朝阳镇崔沟村一家染料生产厂收购一批红色染料塑料包装袋,在用水冲洗过程中,“红水”顺雨水管网流入涧河,造成局部河段污染。
根据已查明的事实,市政府作出决定:负有监管责任的市环保局作出深刻检查,对局长陈亚利诫勉谈话。市环保局给予行动迟缓的涧西区环保分局局长付全锋停职检查处理,给予监管不力的西工区环保分局局长王冬冬停职检查处理。孟津县对关闭企业不彻底的县环保局局长李遂卿诫勉谈话。
市政府要求各相关部门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迅速对全市所有河道沿岸进行彻底排查、综合整治,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同时,加快污水管网建设,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罗 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