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2月7日电 (记者 邹伟 史竞男)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提高客货车驾驶人培训考试要求和准入门槛,严格日常教育管理和违规问题责任追究,以提高客货运驾驶人队伍素质,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意见》要求大中型客车要严格落实夜间驾驶考试,并在场地内培训和考试中增加模拟雨天、冰雪、湿滑路和突发情况处置等项目,实际道路培训和考试中增加山区、隧道、陡坡、高速公路等内容。
《意见》同时要求,从2012年4月1日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培训要全部应用计算机计时管理系统,计时管理系统要与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实行联网,实现信息共享。
《意见》从四个方面强化客货运驾驶人从业资格管理,提高了营运驾驶人的准入门槛。
一是提高客货运驾驶人职业准入条件。对申请参加营运驾驶人资格考试的,增加了近3年内无重大以上责任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记满12分记录等条件,且要取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相关证明,考试合格才能取得从业资格。
二是严格客货运驾驶人聘用条件。企业要严格审查新聘用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的从业资格和安全驾驶记录,新聘用的驾驶人要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和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后,方可上岗从事运输。
三是建立营运驾驶人信息共享管理机制。交通和公安部门要建立营运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信息管理平台,实现驾驶证、从业情况、交通违法和事故等信息共享,实现驾驶人信息化、动态化管理。2012年6月底前,各地市要完成营运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信息管理平台建设。
四是建立客货运驾驶人退出机制。对营运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进行诚信考核,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及时调离驾驶人工作岗位。营运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将被吊销从业资格,列入“黑名单”库,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参加从业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