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车停在免费停车位,却有人来收费?自行车、摩托车无论停多长时间,都按一个价收费?去年以来,停车乱收费现象一直是我市价格举报的热点。经过市物价部门近期的连续整治,我市停车乱收费现象虽明显减少,可仍时有发生。
【投诉】
近日,市民王先生将摩托车停放在西工区某停车场4天,该停车场工作人员按照每天10元的标准向王先生收取40元停车费,王先生认为收费过高,遂向市价格举报中心投诉。
【维权】
经调查,王先生所反映的情况属实。根据我市停车场收费相关规定,摩托车、脚踏或电动三轮车、助力车(电动自行车)、老年代步车过夜(24时至次日8时)每辆次1元,该停车场存在高于政府定价制定价格的违法行为,物价部门对该单位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0元。
【提醒】
根据我市停车场看管服务收费标准,自行车、童车白天(8:00至19:00)每辆次0.10元,夜晚(19:00至24:00)每辆次0.20元,过夜(24:00至次日8:00)每辆次0.50元。摩托车、架子车、三轮车、电瓶车、老年代步车白天每辆次0.30元,夜晚每辆次0.50元,过夜每辆次1.00元。8时至23时,小型汽车每辆次3元,中型汽车每辆次5元,大型汽车每辆次8元;这三类车过夜统一为每辆次10元,带拖挂的车均另加2元。
市物价检查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停车场乱收费主要存在以下现象:一是高于政府定价制定价格,二是在免费停车泊位收费,三是不执行“进入机场、码头、车站、旅游景点、体育场、图书馆、医院等经营性露天或地下配套停车场,20分钟以内免收停车看管服务费”的规定,四是在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的停车场对停放车辆强制收费等。
该负责人提醒市民,如遇到停车乱收费现象,可拒绝向停车场工作人员交费,并及时拨打12358价格投诉热线。
记者 李迎博 见习记者 牛鹏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