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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版:财经·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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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蛮分拣,要罚出卖用户信息,也要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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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2 月 22 日 星期    【打印】  
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下月起施行
野蛮分拣,要罚出卖用户信息,也要罚
    核心提示

    网购的商品在快递过程中被损坏了,只能自认倒霉;价值上万元的贵重物品被快递方弄丢了,对方以未保值为由,只赔偿3倍的运费……从3月1日起,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正式施行,这样的情况有望得到改善。业内人士表示,《办法》的施行有望进一步规范快递业市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野蛮分拣将受重罚

    快递企业野蛮分拣一直饱受消费者诟病,却没有法规对这种行为进行约束和规范。《办法》明确规定,快递企业分拣作业时不得野蛮分拣,严禁抛扔、踩踏或者以其他方式毁损快件,否则将被邮政管理部门处罚。

    对如何界定野蛮分拣,快递服务国家标准有详细规定:快件分拣脱手时,离摆放快件的接触面的距离不应超过30厘米,易碎品不应超过10厘米。违反规定的,由邮政管理部门处1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最高可罚3万元。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唐宫路上的一家快递营业网点采访。对于即将于3月1日起实施的快递新规,该网点工作人员表示已经听说。“有些物品不是我们不注意,而是每天的快件太多,为了节省时间,难以做到每件物品都轻拿轻放。”一些快递员表示,碰到“双11”、春节前夕等网购高峰期,为了多接货,只能“以量取胜”,在分拣过程中,难免会出现扔来扔去的情况。

    赔偿额度可按市场价

    “通过快递邮寄的价值1000多元的服装,最后被快递弄丢了,由于邮件没有保价,对方只赔偿邮费的3倍,这合理吗?”经常网购的市民王璐在购物时遭遇了货品丢失的烦心事,这样的事很多消费者都遭遇过。

    记者从市消协了解到,去年市消协接到的关于快递纠纷投诉中,半数左右都是对丢失物品赔偿标准感到不满。以前,快递企业对丢失快件的赔偿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相关条款,一般赔偿消费者资费的3至5倍,对快递贵重物品的消费者非常不利。

    《办法》规定,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损毁,快递企业应当依法予以赔偿。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也就是说,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毁损、丢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没有约定赔偿额,按照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顽疾有望得到遏制

    业内人士表示,《办法》的出台有利于对快递行业某些不规范行为进行约束,保证了快件的安全性,减少投诉纠纷。快递企业也需要配套一些技术设备来更好完成各项工作,减少货物的损坏率。比如,增加分拣机的数量、购买较高功能的分拣机等,可以减少分拣程序,降低物品损坏率。

    《办法》还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和快递从业人员不得违法提供从事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否则将对个人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派件员应主动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等。

    业内人士表示,《办法》对快递管理更加完整、细化,同时从法律责任方面对一些问题设置了处罚的方法,有利于促进各快递公司规范快递员的收寄服务标准,并推出诸如严格保管客户资料、不同地域限时送到等服务,使快递业的一些顽疾得到有效遏制,推动整个快递市场规范发展。

    市消协相关负责人表示,国家出台新规约束快递公司的同时,消费者最好也要根据自己的购物和寄物实际,如是小件还是大件,是易碎的还是贵重的等,来选择规模不同的快递公司。

    本报记者 戚帅华 实习生 刘子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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