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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12 月 5 日 星期    【打印】  
礼乐文化与法学
叶鹏
    秦始皇统一六国,废分封,立郡县,集权中央;中国从此进入绵绵延续两千余年的皇权专制时代。秦皇汉武,唐宗宋祖,风云变幻,改朝换代,可皇权专制,江山依旧。试问,君权永固的治国之本何在?

    西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礼乐文化为核心的儒家,似乎已被举为治国之本。可实际上,历代君主临朝,实行的多是以维护皇权专制为目标的法家的严刑峻法。“外儒内法”,儒是表面的形式,鼓乐之声,依稀在耳;法是实际的内容,屠刀刑杖,王者在握,在皇权专制的中国,千年以降,法家的君权至上,是理政治国的根本。

    儒家倡导君臣伦理、尊皇忠君的同时,要求君主仁政爱民,对君主提出诸多的礼乐规范和道德要求:为君者要以明君圣主自律,笃行仁义。孟子甚至提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民为国本的主张,他认为,像桀纣那样的暴君,根本没有为人君主的资格。这样的理念,当然不会被嗜权如命的君主青睐。朱元璋就对孟子的民本意识恼恨无比。朱元璋专权废相,集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于一身,设锦衣卫,酷刑统治,他当然倾心法家集权君主、酷刑治国的主张。利之所在,王者趋之若鹜。

    法家理政治国,准确的表达应是刑治,而不是法治。礼是法治的原创精神,先秦法家却把“以法治国”与“以礼治国”对立起来,还扬言,礼是祸害社会的祸根。《商君书》汇集先秦法家商鞅等人的著作,集中反映了他们的治国主张。《商君书·靳令》中提到的“六虱:曰礼乐,曰诗书,曰修善,曰孝悌,曰诚信,曰贞廉,曰仁义,曰非兵,曰羞战……”六为虚数,极言其多。商鞅以“六虱”设喻,指责礼乐文化给社会带来了动乱和灾难。他信奉治国的根本是对人性的管理,“仁者能仁于人,而不能使人仁;义者能爱于人,而不能使人爱。是以知仁义之不足以治天下也”。他认为,施仁行善,可以使人受惠得益,但不能改变人的禀性,使人性良善。人心邪恶,人性暴戾,有待严刑惩戒,仅靠行仁施义,不能使社会和谐安定。商鞅认为,刑法的实施,上至官吏,下至平民,不恕不悯,一律严酷,“所谓一刑者,刑无等级,自卿相、将军以至大夫、庶人,有不从王令、犯国禁、乱上制者,罪死不赦……守法守职之吏,有不行王法者,罪死不赦,刑及三族”。只有严刑统治,国家才能进入有序的境界,这是法家治国主张的核心。

    酷刑是治国的根本,是君主政令通行,有效驾驭百姓的手段。商鞅竭力推崇君权专制,他反复强调:“夫利天下之民者,莫大于治,而治莫康于立君。立君之道,莫广于胜法;胜法之务,莫急于去奸;去奸之本,莫深于严刑。”说到底,要使天下安定,人民得利,只有君主专制,大权独揽,方能成就。商鞅反复强调:“权者,君之所以独制也,人主失守则危……权制独断于君则威。”权力垄断资源,摆布人命,建树权威方能无敌,君主只有“秉权而立”,国家才能“垂法而治”。

    韩非,是先秦法家主张皇权专制的另一位重要人物。他设定的理政格局为:“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为君主立圣,祈四方朝拜,一切听从中央。为了利于统治,韩非还提出治国三大方略,即法、术、势。韩非解释:法,文字图籍,设立于官府,颁布于百姓,是成文的法典。术,隐而不宣,藏于胸中,是驾驭臣民的谋略和权术。势,权力带来威势,权势压人,“胜众之资也”。韩非发展了申不害重术、商鞅重法的思想,为皇权专制的强化,从体制建设到权力实施,设计了一套完整的方案。他还以树设喻,强调皇权专制是政治的生命,不可或缺,他提出强干弱枝的主张:“数彼其木,毋使枝大本小,枝大本小,将不胜春风,不胜春风,枝将害心。”韩非全力倡导巩固公庭(君主),削弱私门(贵族大臣),法为君掌,术为君操,势为君处,以刑德为治国的两手:“杀戮之谓刑,庆赏之谓德。”赏罚出自君主,以此羁縻臣下,使臣民俯首帖耳,唯君命是从。并进而提出,不忍诛罚则暴乱不止,“吾以是明仁义爱惠之不足用,而严刑重罚之可以治国也”。他的“以刑去刑”的主张,赤裸裸地宣示:只有镇压方能带来统治的稳定,只有镇压方能带来社会的安宁。

    法家的治国主张,在实践中,最典型的当数商鞅变法。商鞅原系卫国的贵族子弟,入秦后助孝公图强。他提出,只有变革方能造就繁荣,三代礼不同而各成王业,五霸法不同而各成霸主,变是铁证。他编定户籍,实行连坐,加强社会控制;废世卿世禄,鼓励变革奋斗。秦迁咸阳后,废井田,开阡陌,广征赋税,积聚财富;平斗桶,齐丈尺,统一度量衡,方便商业流通;焚诗书,禁游说,制定秦律,苛刑专政;合并乡镇,设立县制,国君任免,中央集权。商鞅新法的推行,为秦国扫灭六国,统一中华,奠定了基础。

    当然,商鞅的严刑峻法也必然招致社会特别是贵族的仇恨。商鞅最后在逃亡中被捕,身遭车裂酷刑,是他个人的悲剧。法家刑治的高压政策,夸大刑法的作用,扩大管理的范围,当然不得人心。故秦王朝只维持了十五年,旋即土崩瓦解。而秦代开创的刑治制度,也给后世皇权专制留下了诸多负面的影响。贾谊就曾指出,商鞅遗礼义,弃仁恩,秦俗日败。董仲舒也说,自古以来,没有哪个朝代像秦代一样以乱治乱,只能使习俗薄恶。因为,刑治违背了人心规范、道德劝解的礼乐文化精神。违背礼乐文化精神的刑法,只能是“法出而奸生,令下而诈起,如以汤止沸,抱薪救火”,造成人心败坏、恶念横行风习,社会不可能进入安宁稳定。

    与礼乐文化精神相抗衡,是法家理政治国的败笔。须知,对待犯罪的惩治,不是单纯的报复,而是为了建立社会对犯罪有效的控制机制。礼乐的道德倡导,是对犯罪动机的劝阻;礼乐的宽刑主张,是对犯罪适度的惩处,为悔悟留下余地。恩赦,始于周代,恩赦的实施,是礼乐人文精神的宣扬。《易经·解卦》中就有“君子以赦过宥罪”的象词,把宽容视为君子的美德。周公多次倡导宽恕赦免罪人。大赦已成我国古代宽刑的传统,据有关资料统计,两千多年来,皇恩大赦有1200多次。大赦启迪社会的宽容气度、慈善意识。在中国“外儒内法”的王权制度下,礼乐文化的人文精神,在大赦中得到了有限的展现。当然,大赦的实行,要恪守宽赦有度的原则,不违礼法的根本,方能带来悔罪趋善的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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