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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版:洛阳·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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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冠省名称核准权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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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12 月 19 日 星期    【打印】  
企业冠省名称核准权下放
我市辖区企业直接到市工商部门办理即可
    本报讯(记者 王蕾 通讯员 赵梅香)昨日从市工商局获悉,从即日起,我市辖区企业想要登记注册冠省名称,可在我市工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据市工商局注册科相关负责人介绍,过去,我市辖区企业如想登记注册为“河南省×××公司”,需先在市工商局进行初审,领取企业名称预审核申请书等相关文书,在市级企业名称库查询没有发现重复后,持盖有市工商局企业名称核准专用章的企业名称预审核申请书和查重单,到河南省工商局进行名称核准手续办理。

    近日,省工商局发布通知:省工商局下放企业(不含外商投资企业)冠省名称核准权。今后,我市辖区的企业想登记注册冠省名称,可在市行政服务大厅的市工商局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凡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原则上仍由市工商局登记注册,冠省名称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也由市工商局负责;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下的企业,冠省名称的需要经企业所在地的县(市)工商局、工商分局进行初审,再上报市工商局核准。

    目前,我省正在推行企业名称网上预先核准工作,企业名称申请人可登录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进入网上服务大厅,按提示填写相关申请。待企业名称核准后,申请人应当在自核准之日起15日内到名称核准机关提交真实有效且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申请材料,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逾期未办理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的,网上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不再予以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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