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申利超)昨日从市地震局获悉,为应对地震、火灾等突发事件,充分利用公共资源,更好地为市民提供应急避险空间,我市将建首个国家II类应急避难场所——洛阳市体育中心广场避险避难场所。
洛阳市体育中心广场避险避难场所项目区位于洛阳体育中心人工湖东侧广场,总占地面积8万平方米,总投资200多万元,将于6月开工建设,10月底前完工。项目建成后将成为我市首个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的应急避难场所,最低可容纳1.3万人避难3天至30天。
避险避难场所建设项目包括:应急指挥管理系统、应急监控系统、应急供水系统、应急厕所、应急排水系统、应急供电系统、应急棚宿区、应急医疗区、应急物资供应区、应急消防设施、应急通道、应急停车场、应急垃圾贮运设施、应急广播系统、应急户外显示系统、应急通信系统等。所有设施均按II类避险避难场所配置,建成后将成为我市一个具有综合防灾减灾功能的应急避难场所,具有应急避难指挥中心、独立供电系统、应急停机坪、应急消防措施、应急避难疏散区、应急供水等11种应急避险功能,形成一个集通信、电力、物流、人流、信息流等于一体的完整网络,可满足周边2公里内居民的紧急避险避难要求,增强城市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
据介绍,体育中心广场避险避难场所项目在设计风格上将与体育中心原有建筑保持一致,坚持物尽其用,充分发挥体育中心广场现有基础设施的作用,在尽可能不改变原有环境条件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开发应急疏散与避险避难功能。根据场地环境条件,将整个避险避难场所划分为若干个区,在各分区内设置不同类型的避难棚宿区,实行分区分列多级管理。同时,根据避险避难场所总体设计需求,适当扩充必要基础设施,设置各类应急避难标志及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内容,满足体育中心功能与避难双重需要,使其成为一个宣传防震减灾的示范窗口,让市民在平常的休闲娱乐中,增强防震减灾意识。
市地震局科技监测管理科科长张保锋说,体育中心广场避险避难场所不仅可应对地震灾情,也可在洪灾、火灾等灾害发生时,为市民提供临时避险避难帮助。目前,我市符合国家标准的应急避难场所有市区洛浦公园(洛阳桥至西苑桥段)、吉利区河阳广场和世纪广场等,嵩县滨河公园应急避难场所正在建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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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21734-2008《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场址及配套设计》规定,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分为三类:
Ⅰ类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具备综合设施配置,可安置受助人员30天以上;
Ⅱ类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具备一般设施配置,可安置受助人员10天到30天;
Ⅲ类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具备基本设施配置,可安置受助人员10天以内。 (申利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