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中旬,市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暗访组在汝阳县暗访时发现以下地方有脏乱差现象:柏树乡柏树村三组附近、苇园村十六组村东河道内等有3处垃圾,长期不清理。
按规定处罚该乡3万元,并责令汝阳县按时将问题整改完毕,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查纠问责,同时,举一反三,将其他存在类似问题的区域一并整改,整改结果和问责情况及时报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