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法措施严重削夺了秦国贵族的既得利益,顿时引来强烈的反弹,他们纷纷用各种方法来阻挠变法,并鼓动百姓闹事。在秦孝公强有力的支持下,商鞅坚持“以法治国”的信念,通过严格的法律和“违法必罚”的铁腕手段,向敢于挑战法律权威的各方势力宣战。
据载,商鞅变法期间,发生了一件轰动全国的大事件:太子驷触犯了新法,根据新法,应处以在面颊上刺字的“黥”刑。自古便有“刑不上大夫”的规定,对贵族豁免肉刑。但商鞅认为:“法之不行,自于贵戚。”如果想要顺利推行新法,必须先拿太子开刀。由于太子是君嗣,不能对他本人施刑,就对他的师傅施行黥刑,以惩戒其教导不力。
此后,再也没有人敢轻易议论、触犯新法,新法在全国顺利推行开来。三年后,变法的成效初步显现。史载:“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秦人对新法心悦诚服。
孝公八年(前354年),商鞅亲率秦军,攻打魏国。这支经过改革洗礼的新军初露锋芒,大获全胜,斩首七千。孝公十年(前352年),商鞅再次率兵攻打魏国,获得胜利。
孝公十二年(前350年),商鞅提议孝公将国都从渭水上游的雍(今陕西凤翔西南)迁到咸阳。咸阳位于沣水和渭水交汇之处,“据天下之上游,制天下之命”,是控制东西交通的重要通衢。秦迁都于此,志在向东扩张。
商鞅以迁都为契机,启动了第二次变法。他将原本分散的小乡、邑等自然聚落,按照大致相当的规模编制在一起,设立地方行政组织——县。全国共设置四十一县,一种说法是三十一县。县设县令,掌管一县行政,县尉掌管军事。
县制使分封制下分散的权力高度集中于中央,有利于秦国将全部力量汇聚在一起,从而使从前弱小落后的秦国在战国争雄中脱颖而出。这种政治制度即使在当时整个世界而言,也堪称一项创举。英国历史学家汤因比高度评价商鞅推广县制建立官僚制的政策,将其称为“官僚化的革新政策”,认为这是秦国国力日强并最终打败群雄,建立中华一统帝国的根本原因。
此后两年中,商鞅进行了一系列建立中央集权官僚制国家所必备的标准化工作。第一,“为田开阡陌”,即扩大亩积,将原来长一百步、宽一步的小亩制,改为长二百四十步的大亩制,以适应日益增长的农业生产率。第二,“初为赋”,开征人头税。另外还有一项非常重要的举措,即统一度量衡。
标准化的制度,使秦国的官僚机制高效运转,一个高度中央集权的大国正在形成。依靠商鞅制定的制度法令,秦国从地方官员到普通百姓,如同一个个齿轮般严密而精确地运行在整个国家机器中。依靠这套严密的行政制度,统治者引领着秦国这架战车隆隆启动,此时的秦国已经是全民皆兵,迅速建立起列国中最有战斗力的虎狼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