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2版:洛阳·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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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23日 星期

下月起我市停办“黄改绿”业务
我省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也将取消

本报讯 (记者 高峰)日前,环保部、公安部、国家认监委联合发文明确,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将不再核发。记者昨日从市环保部门获悉,我省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也将取消,我市将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进行落实。下月起,我市将停止办理“黄改绿”业务。

“不再发放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不代表机动车不用去年检,只是简化了一些办理流程,采用了新的检验机制。”市环保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国家相关要求,今后,相关机构将对机动车排放检验合格报告进行拍摄,然后上传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上传公安交管部门,对未经定期排放检验的机动车,不予出具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从今年6月起,我市开始对在用柴油黄标车实施“黄改绿”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已治理改造800余辆柴油黄标车,并建立了车辆监管信息档案。该项工作将于本月底截止,请符合条件的车主抓紧时间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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