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省发改委《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就召开洛阳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调整听证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3月31日上午9点30分
地点:洛龙区丽都唯客酒店6楼(市府西街和政和路交叉口)
二、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消费者6人:饶晋平、郭亚哲、任龙江、张厚、程国占、董军政
经营者2人:吕敬伦、张世霞
定价听证项目利益相关方:张敏
专家学者:金云霄
人大代表:杨敏华
政协委员:张振龙
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3人:陈庆华、边疆华、宋文辉
听证会参加人共计15人。
三、听证人名单
李克冰 张留海 李振军 原丽娟
四、调整方案要点
洛阳市(不包括吉利区)、偃师市城区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调整到0.95元/吨;吉利区、孟津县、新安县、伊川县、宜阳县、汝阳县、洛宁县、栾川县、嵩县等9县(区)城区和全市建制镇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调整到0.85元/吨。
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