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7版:洛阳·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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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11日 星期
我市出台实施意见保障困境儿童健康成长,自今年秋季学期起——
从小学到高中,困境儿童可享免费教育


本报讯 (记者 朱艳艳 通讯员 杜永齐)自今年秋季学期起,我市困境儿童可享小学到高中阶段免费教育。

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我市日前印发《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针对困境儿童生活、教育、医疗、监护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制定分类保障政策,为困境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困境儿童包括因家庭贫困导致生活、就医、就学等困难的儿童,因自身残疾导致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等困难的儿童,以及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遭受虐待、遗弃、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儿童。

实施意见明确,自今年秋季学期起,实现困境儿童从小学到高中阶段12年免费教育。对建档立卡的学前教育阶段3岁至6岁困境儿童,按照年生均600元标准补助保教费,并按照年生均4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费。对建档立卡的义务教育阶段困境儿童,免除学杂费、教科书费,按照年生均小学生1000元、初中生1250元的标准补助生活费,并纳入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对建档立卡的普通高中阶段困境儿童,免除学费、住宿费,按照年生均20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对建档立卡的职业教育困境儿童,免除学费,按照年生均20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按照年生均2000元的标准发放“雨露”计划扶贫助学补助。

实施意见还明确,对困难的重病、重残儿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给予适当倾斜,医疗救助对符合条件的适当提高报销比例和封顶线,将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纳入我市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保障范围。落实小儿行为听力测试、儿童听力障碍语言训练等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政策。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儿童、重残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对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给予全额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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