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常书香 通讯员 阮延波)自即日起,市第十五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启动,个人或集体有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均可参加评奖。
● 参评范围
我市个人或集体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的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包括国家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著作;在公开发行的报刊及《洛阳月谈》杂志发表的学术论文;被县级以上领导机关采用的、具有较高应用价值的调研报告(须持正式采用证明);已经鉴定结项的市级以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报告。在境外发表或出版的作品不得参评。
需要说明的是,作者必须是我市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和实践工作者,与市外人员合作的项目不参评,但其中由我市作者担任主编或能明显区分出某卷某册为我市作者撰写的,可以我市作者的名义申报参评。
● 成果形式
学术著作、论文、调研报告、普及读物、教科书、古籍整理、翻译论著(文)、工具书等。详见洛阳市社会科学联合会官网(http://www.lyskl.org)。
● 奖项设置及评奖标准
本次评奖活动奖项设一、二、三等奖,为获奖者颁发“洛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获奖证书”和奖金,可作为考核、晋升职称的参考。
● 评审方法和步骤
评审工作分为个人申报、初评、中评、定评、公示等环节。高等院校作者向本单位科研处申报,市社科联所属各学会(协会、研究会)会员向所在学会申报,县(市)区作者向县(市)区宣传部申报。其他作者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直接向市社会科学规划评审办公室申报,电话:65500051。申报截止时间为今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