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6版:洛阳·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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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13日 星期
我市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年底前,农民工工资全部由银行代发


本报讯 (记者 姜明明)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提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推动各类企业委托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2018年年底前实现银行代发工资全覆盖。

《办法》要求,全市所有在建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必须实行实名制用工。在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各类企业要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用工花名册、考勤管理台账和劳动计酬手册等资料,记录施工现场作业农民工的身份、劳动考勤、工资结算等信息,2018年年底全面实现信息化实名制管理。

同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推动各类企业委托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2018年年底前实现银行代发工资全覆盖。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代发的办法。分包企业负责为招用的农民工申办银行个人工资账户并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并由施工总承包企业审核后,交其委托的银行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划入农民工个人工资账户,做到工资支付月结月清。

根据《办法》,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完善企业工资支付监控机制,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全面建立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落实清偿欠薪责任,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办法》明确,强化对企业失信行为的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对于严重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有关部门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资格等级评定等方面予以限制,在全市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惩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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