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4版:洛阳·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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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4日 星期
我市首批农村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日前在孟津县发出,明年年底前——
符合条件的农村房屋
将获颁不动产权证书



本报讯 (记者 苏楠 通讯员 房良)日前,孟津县农村房屋不动产权证书颁发仪式在孟津县小浪底镇梁村举行,杨龙、卢进生、卢建庄等18名农村房屋权利人领到了我市颁发的首批农村房屋不动产权证书。2019年年底前,我市将为所有符合不动产登记条件的农村房屋颁发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

13日,针对广大农民关心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

■农村房屋不动产权证书与一般的不动产权证书是否有区别?

没有区别,使用的是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

■哪些房屋需要进行农村房屋不动产权登记?

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包含新增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上的房屋),统一调查、统一登记。

■农村房屋不动产权登记将如何进行?

各县(市)区农村房屋不动产权登记由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负责实施,工作流程为调查、测量、公示、缮证。国土部门工作人员每测量完一个街坊或村庄,经公示后,转入不动产登记缮证环节。

权利人应根据国土资源调查人员要求,提供以下材料: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委托材料、不动产登记申请表、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房屋符合规划或建设的相关材料、房屋符合居住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广大农民需要注意什么?

需按时准备并提交相关材料;土地权属地界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产权有争议的,调查人员现场不进行纠纷处理并暂缓登记,农村居民需提前协商好矛盾争议;家中无人无法入户丈量的也无法正常登记,外出务工的农村居民需按照各县(市)区通知及时在家中留人参与调查登记。

■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有无全市推进时间表?

本月底前,力争完成权籍调查总任务量的70%;2019年年底前为所有符合不动产登记条件的农村房屋颁发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2020年实现登记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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