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5版:洛阳·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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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4日 星期

孟津法院
审理一起涉黑案件



本报讯 (记者 申利超 通讯员 石超凡)10月28日至30日,杨小兵等30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以及金姗姗、金龙毅、闫秀莲诉杨小兵、李合营、王应超附带民事赔偿一案,在孟津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自2006年以来,被告人杨小兵先后纠集被告人王小头、张磊、赵雪锋、王应超、崔运锋等人到洛阳市区各个地下赌场放冲、要账,通过开设赌场、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等方式聚敛钱财。此后,该组织不断发展壮大,组织人员不断增多,通过实施聚众斗殴、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强迫交易、贩卖毒品、开设赌场、抢劫、盗窃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杨小兵为组织者、领导者,张磊、王小头、曲红卿、刘现成、刘彦东、韩伟、李合营为积极参加者,赵雪锋、芮闯闯、张乐、武海锋、赵延峰、王应超、彭灵坡等人为一般参加者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非法获利600余万元。该组织利用其影响力,充当“地下执法队”,肆意插手民间纠纷、企业间经济纠纷,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

公诉机关认为:杨小兵等30名被告人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妨害作证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贩卖毒品罪、非法入侵住宅罪、抢劫罪、盗窃罪、伪造公司印章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等分别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控辩双方在审判长主持下,围绕指控事实开展举证、质证、辩论,并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量刑充分发表意见,30名被告人分别作了最后陈述。随后,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和被告人近亲属等200余人现场旁听了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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