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2019年11月2日上午,市政府领导带领市污染防治攻坚办、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对污染防治工作进行暗访督查,发现洛龙区关林市场疏解外迁皂角树拆迁工地、牡丹大道(定鼎门街至龙门大道段)打通工程在扬尘管控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现将有关问题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典型问题
(一)洛龙区关林市场疏解外迁皂角树拆迁工地
具体位置:牡丹大道与定鼎门街交叉口
拆迁单位:洛龙区关林办事处皂角树村村委
项目责任人:刘松波
主要问题:拆迁后大量废砖、粉灰未及时清运,未及时进行有效覆盖,无任何降尘措施,运输车辆碾压后造成场地内大面积积尘较厚,扬尘污染问题突出。
(二)洛龙区牡丹大道(定鼎门街至龙门大道段)打通工程
具体位置:牡丹大道与定鼎门街交叉口
建设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闫明
施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河南弘展建设有限公司,昌跃锋
监理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河南天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曹洪芬
有关网格长、网格员:网格长为市住建局主管领导陈兴忠、洛龙区主管领导常广明;网格员为市住建局科室负责人郭建库、洛龙区建设局负责人杨晓斌、关林办事处责任人孙怀伟
主要问题:河南弘展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工地在橙色预警管控期间违反管控要求进行土石方作业;施工场地内大量黄土裸露,存在大面积尘土且较厚,覆盖不到位,扬尘污染十分严重。
二、整改、处罚及问责情况
市污染防治攻坚办现场督查问题后,立即责成洛龙区、市住建局对项目扬尘污染情况展开调查,迅速整改,开展问责处理。
(一)整改情况
责令洛龙区关林办事处立行立改。1.建筑垃圾未覆盖情况的整改措施:对拆迁后产生的大量废砖、粉灰洒水洇透确保不起尘后,使用土工布进行全面覆盖;2.地面积尘较厚情况的整改措施:采用洒水湿法作业后,再使用土工布进行全面覆盖,确保不能造成二次扬尘污染;3.施工工地违反管控情况的整改措施:按照管控要求已对该工地进行全面停工整改,裸露黄土均已覆盖到位。以上问题均于11月2日下午整改到位。
(二)处罚情况
责成市住建局对牡丹大道(定鼎门街至龙门大道段)打通工程施工单位河南弘展建设有限公司处以十万元顶格处罚,停工三天处理;对监理单位天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处以五万元顶格处罚。
(三)问责情况
根据我市污染防治责任追究有关规定,结合洛龙区牡丹大道(定鼎门街至龙门大道段)打通工程悬挂的“洛阳市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公示牌”“三员管理公示牌”有关责任内容及《洛龙区关林市场疏解外迁皂角树拆迁工地“洛阳市2019年拆迁工地审批表”》有关承诺内容,问责如下:
1.市污染防治攻坚办对分管该项目的市住建局主管领导陈兴忠(网格长)、分管科室负责人郭建库(网格员),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闫明进行全市通报批评。
2.市污染防治攻坚办对分管该项目的辖区政府洛龙区关林办事处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对洛龙区主管领导常广明(网格长)、乡镇办事处责任人孙怀伟(网格员)进行全市通报批评。
3.洛龙区人民政府针对在环保工作中存在的监管责任落实不力、失职失责等问题,给予关林办事处皂角树村村委会主任、村委会现场监管责任人刘松波及关林办事处扬尘办主任王世伟诫勉谈话处理。
三、有关要求
全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上来,严格认真落实污染防治各项管理规定,坚决打好我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要始终保持警醒,持续提升站位,站在落实政治责任没有折扣、完成目标任务没有余地、兑现民生需求没有退路的高度,找差距、补短板、强攻坚、抓落实,真抓实做、务求实效。二是要高度重视污染防治工作,以“三铁”促“三散”,开展以案促改活动,狠抓落实,确保实效。三是洛龙区人民政府、市住建局要深刻吸取教训,其他单位也要引以为戒,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环保工作日常监管,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019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