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维生素C被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列为新型冠状病毒预防药物”的消息在网络上广泛传播。口服维生素C能预防新型冠状病毒吗?本报记者就此采访了相关专家。
记者注意到,网络流传的“维生素C被列为新型冠状病毒预防药物”的微博消息中,配有一张包含“预防药品:维生素C”内容的文件翻拍照片,该文件落款为上海市卫生健康委药政管理处、上海市临床药事管理质控中心,加盖有上海市临床药事管理质量控制中心红章,落款时间为2020年1月22日14时。
1月28日上午,记者电话联系上海市卫生健康委一名值班工作人员了解到,2020年1月22日,上海市卫生健康委药政管理处、上海市临床药事管理质控中心向上海市各医疗机构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近期临床药品供应保障和安全应用的通知》的文件。网络上流传的图片应该是有人翻拍该文件得到的。
该工作人员说,有关部门发布上述通知的背景为,针对临近新春佳节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的实际情况,特对加强上海市医疗机构临床药品供应保障和安全应用提出明确要求,这跟具体的临床处方是两码事。目前,对新型冠状病毒的认识还在持续中,还没有什么特效药,很多抗病毒药物并不能有效预防这种新型冠状病毒。
记者采访我市多名三甲医院的临床医生得知,维生素C是人体必需的营养物,并且人体无法自行合成,需靠饮食等方式摄入。维生素C有很多生理作用,可以帮助机体维持正常的免疫功能,但并不能抗病毒。通常情况下,合理膳食就能保证每日所需的维生素C。在疾病治疗过程中,摄入维生素C通常只是辅助性治疗。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体内维生素C过量,有些人会出现中毒症状,比如腹泻、皮疹、泌尿系结石等,严重的还有致命风险。
“疫情面前,很多不正确的预防方法,也在这个时候混淆视听,甚至使人忽视了正确的应对方法。”市疾控中心传染病预防控制所所长朱鑫说,他建议大家注意做好个人防护,牢记“宅在家,戴口罩,勤洗手”的“九字口诀”。同时要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预防信息为准,千万不要随意采用一些偏方或不科学的预防措施。
本报记者 郭学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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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发现聚集性疫情60起 家庭传播占八成
新华社济南2月3日电 记者从山东省政府相关部门获悉,截至2日中午,山东省发现聚集性疫情60起,其中49起为家庭聚集性疫情。
山东省卫健委主任袭燕介绍,山东省发现的60起聚集性疫情中,49起为家庭聚集性、6起为同事间聚集性、5起为集体暴露。平均每起聚集性疫情传播病例数2.15例。如山东临沂某患者自武汉返回后,参加家庭就餐和同事聚餐,导致家庭成员及儿子的岳母、妻弟等6人确诊;烟台、青岛的确诊病例中,有4例是在参加云南旅行期间感染的,同团旅行者中还发现1例无症状感染者,回到烟台后传染给了3名家庭成员。
山东省疾控中心病毒病所所长寇增强介绍,聚集性疫情对山东总体疫情影响非常大。山东省疾控中心对部分密切接触者进行了实验室采样检测,报告了14例无症状感染者。这一方面说明新型冠状病毒的传播力很强,另一方面也预示后期防控的难度增大。
同时,寇增强认为,从流行病学调查数据来看,山东省所有的病例都在省外来鲁人员和密切接触者中发现,总体疫情仍然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