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5版:洛阳·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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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2日 星期
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将加强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工作
严明节日纪律 确保廉洁过节


本报讯 (记者 李三旺 通讯员 薛浩平)2020年清明节将至。1日,市纪委监委印发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工作,推动各地各部门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确保安全、文明、廉洁过节。

市纪委监委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压实疫情防控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结合起来,一体部署、一体落实。积极督促协助本地本单位党委(党组)认真履行疫情防控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体责任,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过节不忘责任、过节不忘防控、过节不忘纪律。要督促有关职能部门持续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和关键环节,努力防范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持续加强对本地本部门落实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统筹推进疫情防控监督和纠治“四风”工作,以有力监督推动有效落实。

市纪委监委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监督,充分发挥“监督的再监督”作用,强化对“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部署和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决不能让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持续向好形势发生逆转。要认真落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安全文明祭扫的通告》要求,教育引导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确保民间祭扫悼念活动安全、有序、文明。要加强对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的监督,督促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落实责任,周密安排部署,强化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不力、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等问题,坚决防止节日期间出现疫情反弹。

根据安排,纪检监察机关在清明节期间将强化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紧盯违规使用公车或公款进行私人祭扫、游玩、探亲访友,或期间接受基层单位安排的宴请、住宿;以祭祀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借祭祀之机用公款互相宴请或到私人会所聚会;违规参加或组织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的党员干部提供旅游、餐饮住宿接待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决不允许以“疫情防控特殊时期”“钱不多”“事不大”等为由搞网开一面、迁就照顾。

节假日来临,纠正“四风”又到了关键节点。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清明节期间,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疫情防控责任不力的,既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还要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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