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0版: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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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10日 星期

以民法典实施助推洛阳法治政府建设
牛振宇

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习近平总书记这样定义民法典: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

民法典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内容涉及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的保护。民法典的颁布实施是以法治化方式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迈出的关键步伐,为国家治理体系正常有效运行提供了基础性法律保障,成为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遵循。

令在必信,法在必行,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在我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建设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大背景下,全市上下必须紧紧抓住民法典颁行这个重大契机,聚焦三个方面重点工作。

一是把握着眼点,下好立法“先手棋”。良法才能善治。通览民法典,其虽然以民事法律规范为主体,但有相当多内容涉及行政规范。如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民政部门要为居民提供必要生活照料措施,物权登记过程中政府要履行登记职责,政府实施征收征用要依程序采取法定措施,公安机关对高空抛物的调查职责等。为此,作为有地方立法权的城市,我们应当加强与民法典关联配套制度建设,抓紧制定相对应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同时,要对照民法典进行全方位“法律体检”,及时清理与民法典规定和原则不一致的法规规章和制度性文件,适时出台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为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提供指引和操作规范。

二是强化关键点,做好执法“大文章”。要切实把民法典实施作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作为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的重要评判标准,更好发挥政府在保障交易安全、维护市场秩序、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积极作用。要切实把民法典实施作为行政决策和行政执行的重要标尺,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禁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发挥行政执法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积极作用,激发社会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要切实把民法典实施作为法治督察工作的重要内容,有计划、分步骤地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督促各级行政机关紧紧围绕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医疗卫生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违法问题,加大执法力度,同时保障公众的参与权、知情权、陈述申辩权、救济权,确保各类民事主体在执法过程中自身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使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案件当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紧盯着力点,唱好普法“重头戏”。要实施好民法典,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让人民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能力。同时,各级行政机关作为民事活动的重要参与者,也需要及时全面准确理解把握民法典的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严格按照民法典开展相应民事法律活动,以此助推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构建。为此,要健全完善民法典普法工作机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构建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精准实施的民法典宣传教育工作格局。要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要开展民法典精准普法,以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为抓手,分层分类、因人施教,以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形式讲好民法故事,传播民法知识,推动宣传教育入耳入脑入心,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作者为市司法局副局长、法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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