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6版:洛阳·社会
  
本版新闻列表

 
数字报刊平台
  洛阳网首页 | 洛阳日报 | 洛阳晚报 | 洛阳商报
  
2020年12月10日 星期

洛龙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涉黑案件


本报讯 (记者 申利超 通讯员 王雨潇)近日,洛龙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莫子强等34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

洛龙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00年以来,被告人莫子强以家族、狱友关系为基础,以东北籍地缘关系为纽带,以公司经营、劳务管理方式为依托,利用洛矿KTV、大峡谷娱乐城、新佳宝商务会馆等场所组织卖淫,获取非法利益,豢养组织成员,维系组织架构,不断扩大组织实力,通过有组织地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以莫子强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60余起,为非作恶,欺压群众,称霸一方。该组织利用强势地位,暴力插手经济纠纷;长期组织卖淫、开设赌场,败坏社会风气,大肆攫取非法利益,破坏社会公序良俗;长期非法持有枪支、弹药,非法携带枪支、弹药进入公共场所,危及公共安全;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务,公然对抗国家机关执法活动,性质恶劣,影响巨大。以莫子强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破坏了洛阳市涧西区、西工区及周边地区的社会经济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公诉机关认为,莫子强等34名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分别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妨害公务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窝藏罪,虚假诉讼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非法携带枪支、弹药危及公共安全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追究刑事责任。

法院对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不公开开庭审理,对其他罪名均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控辩双方在审判长主持下,分别围绕指控事实和涉案财产开展举证、质证、辩论,并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量刑及财产处理充分发表意见,34名被告人分别作了最后陈述,其中23名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 洛阳社区最新图片 ≡

≡ 百姓呼声 ≡

≡ 洛阳社区热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