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留好读书、好藏书,他的房间中几个书柜里排列着书,四处旮旯空闲地儿也都堆满了书,床头无疑也有书。他自嘲道:“我是书蠹。”
方脸,平头,花白的胡茬子与花白的头发茬子支棱着,赛钢针。这是我对老留的第一印象。行走的路上,时常看到他穿着宽松的T恤或者羽绒服,遮盖到了臀部以下,近了看,衣服上的麻油花点赫然在目。他还喜欢提个布兜子,去超市回来,里面是菜;不去超市的时候,里面大多是各种书。从他提的布兜里掏出来的书,对方接过去,油墨香散发开来,书面也是整整洁洁的,没有菜味。
老留喜欢帮人,尤其喜好给人捎书。他觉得帮人送书或捎书,是最雅的事了。论坛文友圈里,每逢有新书出版,或者新书发行仪式,老留总是第一时间去购买、去讨要或者受赠,主动帮其他不能到场的文友带书。说实话,一兜子书,值不了几个码洋,却有斤秤分量。老留不管,掂着这些沉甸甸的书上公交、下公交,跑来跑去的,不亦乐乎。每逢线下活动,除了组织者,他是最忙的,满场飞,直到布兜里的书送完为止,还与人探讨某部书的得与失。所以,许多写作者都知道老留的大名,知道老留曾经是20世纪80年代的一位作家,也曾出版过一本文集。在带给文友的书籍里,自然也有他自己出版的散文随笔集。
进入新的时代,老留感觉到了他以前的写作与现在写作的手法及市场热度有了很大的区别。于是老留也积极进入网站文学论坛,与更多的写作爱好者建立起了一种朋友或忘年交的关系。
有一次在某书屋,正在浏览翻阅的我,听到疑是老留粗大的嗓门,在与收银台的女孩说着打折的事。循声望去,果然是他,依然是熟悉的宽大的体恤,依然带有厨房的印记,依然是熟悉的布袋子,依然装有沉甸甸的几本书。我们说起闲话,才知道他买的这些书,有的是送人的,是听到论坛上某作者叹息没有买到的一本书而恰好他在这里碰到了。至于钱不钱的——老留买书不说钱,而是说“米”;要书不说要,而是“请”——文友喜欢,其他的都不是心里思虑的。
老留说,年纪大了,吃的,是家常食物;穿的,也不讲究了,只要舒适即可。山珍海味美酒佳肴和西装革履名牌服饰,都是属于过去时了。老留只是喜欢书,喜欢购书,喜欢流连在书的方阵行列间,喜欢拿着书本的感觉。一个平凡的写作者,一个嗜书的书痴,把自己活成了一个有着雅趣的老兄。
老留已去,常忆至今。不过,我有着一丝丝的怅惘。老留留存的那一屋子书,后来命运怎样了?不得而知。期望有个极善的结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