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市纪委用9个月时间专项整治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信访举报突出问题并取得实效。昨日,市纪委透露,该专项整治活动共给予471人党政纪处分,挽回经济损失1692.9万元,退还群众有关款项370万元。
建立高效受理平台
确保群众举报渠道畅通
2014年我市市、县两级纪检机关按照“边部署、边摸排、边调查处理”的要求,通过增设信访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等方式,建立健全“来信、来访、来电、网络”等多渠道、多维度信访举报受理体系,建立便捷、高效、保密的信访举报受理平台,确保群众举报渠道畅通。
洛宁县纪委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多发的建设补偿款、惠农资金管理使用、农村低保、村级集体财产的使用等领域进行了重点排查,将12个重点县直部门、18个乡镇分成3个片区,组织3个排查组全面排查案件线索,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建立台账。
吉利区纪委构建立体式信访网络,区、乡镇(办事处)两级纪检机关建立“来信、来访、来电、电子信箱、手机短信”等“4+1”信访举报受理渠道,确保群众随时、随地举报,受到群众欢迎。
查处突出问题案件383件
市纪委信访室主任袁晓梅说,在去年的专项整治活动中,市、县两级纪检机关查处了多个发生在基层群众身边的典型贪腐问题,全年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信访举报突出问题案件383件,给予471人党政纪处分,移交司法机关15人。
去年6月,有群众向汝阳县纪委反映,十八盘乡申庄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兼村电工魏某,涉嫌违规加价收取村民电费并占为己有。县纪委信访室工作人员深入该村农户、有关单位直接核实问题、锁定证据,查证属实后,魏某、村监委会主任田某分别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去年7月,针对偃师市府店镇寨孜村部分村干部涉嫌贪污本村汽车运输费、集体土地补偿款,导致该村群众多次上访的情况,市纪委组成专案组,经过1个多月的查访核实,查清查透了该案件。该村党支部原副书记李某、村会计李某、村委会原主任李某分别被撤职、留党察看和移交司法机关。
去年,市、县两级纪检机关在专项整治活动中,还集中查处了一批村“两委”换届选举中的贿选问题。去年11月,根据群众举报,汝阳县纪委集中查办了内埠镇3起在村“两委”换届选举中贿选的典型案件,给予7人党政纪处分。
健全长效机制
扎紧制度“笼子”
“通过专项整治活动,既要把群众反映的问题依纪依法处理到位,结合案件查办帮助群众解决合理诉求,同时要对发现的制度缺陷或管理漏洞,有针对性地弥补完善。”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要在健全长效机制、扎紧制度“笼子”上下更大功夫。
针对发现的一些管理漏洞,纪检部门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部门进行了深入整改。
新安县纪委在查办一起专项整治案件时,发现在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使用上存在着不少漏洞,据此在全县开展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专项检查治理”活动,预防和减少了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洛宁县纪委在查处一起冒领、贪污农业保险金案件后,及时在全县针对农业保险工作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检查活动,共查处冒领、贪污农业保险金人员20余名,收缴违纪违法资金80余万元。
“今年,市、县两级纪检机关将在已建立的‘乡镇纪委党风廉政建设月巡查’等7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以制度的刚性强化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从源头上遏制基层腐败的增量、减少其存量,最大限度维护好群众利益。”该负责人说。
本报记者 李东慧 通讯员 贾圣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