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上午,宜阳县赵保镇铁佛寺村村民张某在自家的病床上,当了回被告人。张某因醉驾交通肇事被取保候审,由于其腿部骨折行走不便,宜阳县人民法院把巡回法庭设在了他的病床前。
去年11月4日下午,51岁的张某酒后无证驾驶无号牌两轮摩托车,载着村民田某在公路行驶途中,与一辆中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张某、田某受伤。经检测,张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远超醉酒驾驶标准,宜阳县交警部门认定张某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张某在事故中大腿多处骨折,在医院救治后至今卧病在床,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宜阳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得知张某因腿部骨折,不能到庭参加诉讼,合议庭成员及公诉人来到20多公里外的张某家,在张某的病床前开庭审理此案。法庭没有当庭判决,将另行公开宣判。
此案主审法官阮依娜介绍,宜阳县人民法院自2014年开始开展“百案庭审进乡村”活动,有利于法制宣传、方便群众诉讼,彰显了司法为民的人文关怀。
休庭后,张某对法官表示了感谢,并对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
本报见习记者 李冰 通讯员 李惠民 王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