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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住建部等三部门联合发文,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取消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的限制,引发热议。
我市职工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新规对租房市场又会带来哪些影响?
我市暂不能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
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取消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的限制,不需提供完税证明和租赁合同备案……28日,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发文,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条件,引起广泛关注。
根据新规,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目前,我市还暂时不能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解释,他们也是通过媒体报道了解到此消息的,并未接到正式文件,会对新规保持关注。
新规明确,租住商品住房的需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根据当地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确定租房提取额度。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新规比较笼统,我中心相关部门已经在就这一政策的实施进行研究,一旦正式文件下发将遵照执行。”该负责人表示,至于我市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条件及额度是什么,还是个未知数。
长远来看可激活洛阳租房市场
新规实施后,将给我市房屋租赁市场带来哪些变化?
我市某地产联盟负责人、全国房地产经理人联合会副秘书长路延熹认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能大大减轻职工租房负担,从而提高城市闲置房屋的出租率和使用率,推动我市房屋租赁市场发展。
浙联地产经理雷泽岗认为,随着我市开放程度越来越高、城市魅力越来越大,外地来洛工作人员和大学毕业后选择留洛工作的人越来越多,这部分人的租房需求较大。新政一旦施行,可大大减轻他们的租房压力,对这部分人群的吸引力无疑是巨大的。同时,由于新政从一线城市推广到洛阳还需一段时间,短期内新政策对我市租房市场的影响有限。
此外,也有业内人士指出,目前在我市房屋租赁管理上还有待完善,只有进一步规范市场,才能避免出现政策实施后滥用公积金的现象。
本报记者 赵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