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6版:洛阳·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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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25日 星期
高速公路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引关注,市高速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人——
驾车时莫拍摄,谨防自身违法

绘制 雅琦

22日,省高速交警总队扩大高速公路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范围的消息引发市民关注。昨日,市交警支队高速交警大队负责人就举报操作细节及相关提醒事项进行了解释。

拍摄违法行为要谨防自身违法

在此次有奖举报范围中,大货车长时间占用超车道,车辆遇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客运车辆停车上下乘客、装卸货物三类违法行为图片经审核后,将作为证据录入交通违法系统。

该负责人提醒,驾驶人不应在驾车时采取相关举动,以免诱发事故威胁自身安全。驾驶人在高速公路行驶中进行拨打接听手机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是违法的,当事人应谨防自身在无意中违法。车内随行人员可进行拍摄或拨打手机进行举报,但要注意,勿将手机伸出车窗外拍摄,这样的举动也是违法的。

行车记录仪视频截图可作为举报凭证

该负责人表示,行车记录仪拍摄的违法行为视频,截图后可用于举报。但行车记录仪拍摄的视频需完整反映违法事实,清晰呈现机动车后部(或前部)全貌、号牌、颜色、车型及显著地理特征,举报人需提供准确的时间和地点。行车记录仪拍摄角度固定,居民如条件允许,可多拍一些,以便民警后续调查认定。民警介绍,目前法律对“长时间”并无明确时间限制。民警在实际执法中,大货车前后左右均无车辆行驶,一直在最左侧车道上低于规定速度行驶2分钟至3分钟,一般即认定为长时间占用。如遇到高速公路拥堵,民警将根据具体路况和车辆通行情况判定大货车是否存在主观故意,以此来确定是否进行处罚。

驾驶人行驶过程中切勿分心

民警介绍,省高速交警总队出台相关奖励政策,吸引更多交通参与者参与监督违法行为,意在通过互相监督增强驾驶人自律意识。高速公路车速快,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悔莫及,提醒驾驶人切勿尾随或接近违法车辆拍照、摄录。我市高速警方也将加大执法巡逻密度,及时发现查处违法行为。

本报记者 苏楠 通讯员 李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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