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四年级,我开始用钢笔。
钢笔从几毛到几块钱一支,对我们来说,和二分钱一支的铅笔相比,属于贵重物品,大家都很珍惜。
大部分人的第一支钢笔都不是新的,是哥哥、姐姐或叔叔、姑姑用过的。同班里有几个人的新钢笔,很招人羡慕。
因为贵重,还因为旧钢笔多,衍生出一种生意——修笔。不定哪个上午的课间或下午放学,一辆后座绑着一个小木箱的破旧自行车,就会出现在校门口,很快就围满了拿着各式各样钢笔的学生。说是各式各样,其实也就有限的几种,修笔师傅基本上都能满足需求。
自行车后座上的那个“百宝箱”分两层,每层被隔成好几个格,格内分别放着不同款式的笔帽、笔杆、笔尖、笔布袋等。所谓“修”笔,其实应该叫“换”或者“配”,笔帽、笔杆裂了、滑丝了,配一个;笔尖、笔布袋坏了,换一个。这些配件,据说是从洛阳城里批发来的,五颜六色的,因此,同学们换过的笔也成了五颜六色,很符合俺们那个年龄的心理需求。
修笔师傅还有一门手艺——在笔帽、笔杆上刻画。师傅也是扛锄种地的农民,修笔只是副业,一双粗大的手,手掌布满老茧,手背像柿树皮,但摆弄那把尖利的刻刀却异常灵活,三下五除二,一个栩栩如生的小动物就跃然笔上。从此,这支笔就烙上了自己喜欢的印记,每看一次,心里就会美一次,这支钢笔也更加被珍惜了。
把钢笔别在上衣胸前的口袋里,就像是脸上贴了金一样,是当时男人们很时髦的装饰,走起路来都感觉轻飘飘的洋洋自得。但种地用的是锄头,干啥说啥,卖啥吆喝啥,一个种地的兜里插根用不着的钢笔,岂不是猪鼻子里插根葱,烧包、露能,因此,俺村的男人们只有羡慕一下大队的会计和那个驻村的工作员。
也有例外,俺村有一个二十啷当岁的“烧包”,不管啥时候,胸前总是别着根钢笔,但谁也没见他用过,他也不让别人看,大家还以为是他爱惜,不舍得。一次,会计正记工分,钢笔没有墨水了,想借他的用一下,他捂着口袋死活不肯拿出来。有几个好事者扭住他的胳膊,强行把钢笔抽了出来,可笔里明明有墨水,就是写不出来字。会计甩一甩,写两个字,又不行了。会计最后只好把他的钢笔里的墨水挤到自己的钢笔里,记了工分。
十二三岁时,喜欢盲目仿效,我也想把钢笔别到胸前。缠了母亲大半年,终于在春节做新衣服时,我的上衣由两个口袋成了三个,只是,和母亲说想多要一个口袋,却没有说明用途。人小,衣服也小,口袋当然也小。穿上了新衣服,口袋太浅,钢笔横竖插不下去。
抓耳挠腮半天,最后想了个法儿,把口袋下面剪了个洞,别上钢笔,拽滴滴,上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