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要深刻把握农村改革“变”与“不变”的辩证关系,进一步厘清“改什么”“怎么改”“坚持什么”“怎么坚持”等重大问题,坚定不移将农村改革引向深入,赋能农业强国建设和乡村全面振兴,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夯实“三农”根基。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了农村改革的重点任务,为新征程上推进农村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重要遵循。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农村改革经历了“沧桑巨变”,也有“长久不变”,蕴含着“变”与“不变”的辩证逻辑。“变”是因时而变、顺势而进、随事而制,是不变的主题。“不变”的是立场、方向、道路。我们要深刻把握农村改革“变”与“不变”的辩证关系,进一步厘清“改什么”“怎么改”“坚持什么”“怎么坚持”等重大问题,坚定不移将农村改革引向深入,赋能农业强国建设和乡村全面振兴,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夯实“三农”根基。
土地基本权能实现的路径在变,但农村土地权属没有变。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从土地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分设破题。党的十八大后,形成了落实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的土地权能实现路径,有力保障了农民的土地权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压舱石。新时代进一步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依然要把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作为主线,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前提下,创新土地赋权活权保权的方法路径。
农业生产发展的方式在变,但农业基础地位没有变。农业生产方式实现了从数量增长为主向数量质量效益并重的历史性转变,主要矛盾也由产品总量不足转变为结构性矛盾。在此过程中,尽管农业的比重在不断下降,但粮食安全、生态屏障、文化传承等功能不但没有弱化,反而愈加重要。建设农业强国,对转变农业生产方式提出了更高要求,要以农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导向,扎实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
资源要素配置的流向在变,但重农富农理念没有变。党中央一以贯之重农强农,推动农业政策实现了从“多予少取放活”到“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转变,城乡生产要素也由农业农村单向输入工业和城市,走向平等交换、双向流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更加突出对“三农”的全方位支持。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不动摇,推动人力投入、物力配置和财力保障向农业农村倾斜,不断激发乡村振兴内生动力。
工农城乡关系的演进在变,但城乡共存规律没有变。新中国成立以来,城乡发展经历了从城乡分割,到城乡兼顾,再到城乡统筹,现在迈向城乡融合的历史演变。但不管城乡比重如何变化、关系如何演变,城市与乡村始终是共生共存的有机整体,这一客观规律没有变。要统筹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让城市和乡村在融合中“各美其美、美美与共”。
进一步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必须锚定建设农业强国目标,扎实稳妥推动农村改革重大举措落地见效,不断健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长效机制,提高精确发力和精准落地的能力,在更高水平、更深层次上推动农业增效益、农民增收入、农村增活力。坚持把握主线与守牢底线相结合,始终把处理好农民与土地的关系作为改革的主线,牢牢守住“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底线,稳妥推进农村土地二轮延包试点、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等改革。坚持先立后破与不立不破相结合,探索建立改革评价体系和动态监测机制,切实掌握好节奏、把控好风险,稳扎稳打,确保农村改革有条不紊推进。
(作者为中共洛阳市委党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研部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