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洛报融媒记者 戚帅华)记者昨日获悉,“洛YOUNG小店”第三期消费券今日10时发放。
为鼓励支持小店经济、主理人经济快速发展,培育打造新业态场景,提升城市调性,我市日前启动“洛YOUNG小店”消费券发放活动,于2月13日至3月12日(每周四10时)发放,分四期共发放100万元消费券。
为满足市民游客消费需求,也为让更多优质商家加入其中,“洛YOUNG小店”第二批报名活动日前开展,经多轮筛选新增店铺38家,分布于全市各城市区重要商圈和特色文商旅街区,包含精品书店、电影院、文创商店、咖啡店、甜品店、西餐店等品质小店,进一步提升聚集效应,拉动消费增长。
本期活动时间
●领取时间:2月27日10时
●使用时间:2月27日至3月5日
消费券面值
消费券共3种面值,分别为30元、15元、5元。30元券在消费满100元时可使用,15元券在消费满50元时可使用,5元券在消费满20元时可使用。
消费券发放平台
消费券以电子券的形式通过“一码游洛阳”“一码游洛阳出行向导”微信公众号发放。
消费券领取方式
以“一码游洛阳”微信公众号为例,微信搜索“一码游洛阳”即可找到发放平台,在该公众号菜单栏点击“消费券—小店消费券”查看领取详情。
消费券领用规则
●领取规则:所有在洛人员(包括外地来洛人员)均可领取,每人在发券期间每种面值消费券限领一张。
每期消费券金额固定,数量有限,先到先得。
●使用规则:消费券领取后,在平台购买入围商家产品时进行抵扣。消费券可与工商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的打折、减免券叠加使用。
本期消费券须在3月5日24时前到店核销,过期未核销消费券自动作废。如订单发生退款,则消费券补贴金额、用户购买产品金额原路返还。
温馨提示
严禁通过虚假交易进行消费券套现等违法行为;严禁通过社交软件、网络平台等信息渠道,发布、传播套现消费券等违法信息。对有以上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取消活动参与资格,列入失信名单,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公安部门调查处理。
“一码游洛阳”客服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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